原本,想把這些內容PO到鮮網上去的。
但是連鮮網也改得讓我很陌生,這促使我回到這個窩來。


有時真的覺得狡兔三窟哎,無名、鮮網、fc2、PIXNET、天空、XG,還有Plurk、Facebook。
雖然說人家是狡兔三窟,但我根本只是因為跟流行。 

 
喔還有,其實我不很喜歡這個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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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正傳。你為何書寫?

在此,我要很認真地說,此時的書寫跟Plurk或是Facebook那種書寫是完全不一樣概念的。




最近重新開始看棒球,原因可能只是因為突然想到然後就很認真地回去看當初前輩寫的文章。
那刻劃下一筆一筆,傾注所有心力去愛著的那些棒球員們,或是文章。很感動吶。


那是近期中華隊,最光輝燦爛的一章。
不得不說,其實我是個沒有經歷雅典奧運的後代棒球迷。但是說實在話,卻不得不為當時的他們所感動。



我甚至能夠細數當時的戰績、報導、新聞,儘管自己當時根本從未參與過。

鋒明、曹英、福嘟、遠恰、基殷、高餅、龍猴、讓火、............
當初的他們身為一個棒球員是多麼耀眼。儘管有些現在亦復如是,但能相提並論的,卻已不再。

 

思及此,亦只能感慨一代新人換舊人
  


記得曾跟紫芯說過,看棒球的人變少了;寫文的又更少了。
這句話說來,是對也是錯。


對的是,以產文量、進場看球人數的確不如當初;錯的是,這些人仍舊存在,只是用另外一種方式存在。




其實沒有想要影射什麼。只是很認真地思考過自己當初為何書寫,而現在又是為何書寫?

若說當初只是憑藉著一股對他們的熱情,認真推究他們那很正常卻很容易被自己腦內小劇場的友情,還有那一點點對草皮混著紅土的汗臭味,或許也不是錯的。反正高中三年,我選擇用愛他們來揮霍自己的青春。
 那麼現在,以另外一個角度,我用他們來紀念自己曾經揮霍過的青春,或許也是適當、合理的吧。


我還是愛他們。
看到陽建福上場投球,我還是會尖叫泛小花;看到林英傑的笑容,還是會很認真地覺得林英傑帥氣得像個白馬王子;看到潘威倫穿著球衣,還是會覺得這孩子根本是用成熟的武裝來掩蓋自己很可愛;揮霍青春。 


Shakespear曾說過:
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 a poor player
That struts and frets his hour upon the stage
And then is heard no more.


不知為何,感受很深。 






我想我是慶幸的。
因為我書寫,所以我知道我存在。
當我提起筆,我知道自己書寫不是為了迎合讀者,而是表達自己心裡的意念。
很單純,很簡單。

就像他們打球,也只是因為喜歡罷了。 


我知道我會繼續書寫, 縱使讀者早已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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